北京时间1月19日,中国篮协下发《中国篮协关于对北京首钢球员翟晓川处罚的通知》,对在第23轮北京与山东比赛中没有穿联赛指定服装的翟晓川进行了通报批评,并对北京队作出罚款2万的处罚。这场比赛中翟晓川没有因为脚踝伤势没有痊愈没有登场,但在训练和赛前穿着非联赛指定服装,因此被罚款。以下为通知全文:
篮球字﹝2017﹞34号
各参赛俱乐部:
在2016-2017赛季CBA联赛第二十三轮北京首钢对阵山东高速比赛赛场,北京首钢俱乐部20号球员翟晓川穿着非联赛指定服装。
根据《2016-2017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》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给予翟晓川通报批评,并核减北京首钢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人民币。
希望各俱乐部加强球员着装管理,要求球员严格按照联赛规定穿着联赛指定装备参赛,切实维护联赛赞助商权益。